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90XA/2020-11247 |
分 类: | 基层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6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大卫字〔2020〕10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088201359790XA/2020-11247 | 分 类: | 基层卫生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6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大卫字〔2020〕10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26日 |
关于开展医疗废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大卫字〔2020〕104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8月11--14日卫健局由医政科、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开展全市医机构废弃物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疗垃圾处理、暂存间改造等项工作。检查发现部分单位的医疗垃圾暂存间设置不合理,特别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依然出现医疗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在院外生活垃圾箱内发现有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一次性输液瓶和输液管及针头、医用棉签外包装和一次性无菌血液回路外包装、医用手套、棉签、敷料、曲马多注射液、克林霉素、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低分子肝素等安瓿,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存在短板、漏洞。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举一反三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务必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交接、转运等项工作。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院感等部门加强检查和巡查。每一个交接环节都要严密程序,要做好具体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制度明确、职责清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逐级压实监督监管责任。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或是外流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要在8月27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卫健局也会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或暗访,如发现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流程不按照规程处理,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