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联系(地址:大安市长白南街18号;邮编:131300;电话:0436-52022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周到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信息科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我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畜牧业管理局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