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吉林白城大安廿里堡-大岗子66kV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大行审投字〔2024〕15号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来《吉林白城大安廿里堡~大岗子66kV线路新建工程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长春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白城大安廿里堡~大岗子66kV线路新建工程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白城乐胜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白城大安廿里堡~大岗子66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代码: 2403-220882-04-05-379517)。
二、项目法人单位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三、建设地点
吉林白城大安廿里堡~大岗子66kV线路新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大岗子镇,位于大岗子镇东约1.4km,新平安镇西南约1.76km,两家子村西北约1.46km,西距S212省道约1.32km。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34.87km,光缆线路长度34.22km,铁塔127基;购置通讯设备。
五、建设期限
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331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20%为企业自有资金,其余80%由银行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