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行审投字〔2024〕32号
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大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辛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吉辛咨〔2024〕00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大安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代码:2405-220882-04-01-483675)
二、项目法人单位
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大安市境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包含公路75条,其中乡道8条、村道67条,勘察里程共计166.37km,隐患里程共计77.371km。为降低事故率,保障公路安全运行,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补充交通标志、标线、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乡、村道:共新增设置交通标642块、道口标柱92根、路面标线1005.8㎡、里程碑171块、坡改平15处。
国、省干线和县道:道口标注维修66根、更换182根,标志牌更换4根、维修5根,立柱维修20根、更换3根,基础维修2个。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19.0672万元。资金来源:拟采用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自筹的方式融资。
七、相关要求
(一)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大安市村村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大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3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