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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

党委书记: 粤

乡长、党委副书记:李忠圆

人大主席:王有坤 

党委副书记:李卫平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修 立 

组织委员:王 瑞

宣传委员:孙万才 

政法委员:孙振兴 

副 乡 长:冯孝明 

副 乡 长:陈崇智

副 乡 长:吴 鹏 

副 乡 长:刘佳音  

武装部长:于宇航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一)综合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落实上级有关财务管理方针政策,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资金的平衡,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负责所属单位财务运行、财务管理、惠农(扶贫)资金补贴发放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区域内商贸流通等经济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屯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乡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扶贫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相关政策,负责辖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情况统计、动态监测、脱贫巩固、宣传等工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具体事务落实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等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等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和应急救援。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海坨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定乡机关行政编制35名。单位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科级3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长(党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9名,设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政法委员1名、副乡长4名(其中1名副乡长兼任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另设武装部长(副科长级)1名。中层领导职数9名〔含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