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彭丽辉
副局长:孙凤杰
副局长:于彦忠
副局长:刘晓丹
专职督学:郑洪文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管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市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和教育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要求等。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