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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财政局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保障优良营商环境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1-07-08 收藏

  按照《白城市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参评工作实施方案》中主要任务清单和创城指标具体内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对财政局监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相关制约规定、方案,持续推进,加强监管工作。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对供应商财政局遵循采购法中规定:对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财政局对有银行信用担保的供应商予以认可;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共有土地出让等方面财政局正制定相关规定放案,有序依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