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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6号)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0-05-15 收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织密织牢防控网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按照属地负责原则,从即日起暂停全市范围内所有浴池、电影院、KTV(歌厅)、网吧、游泳馆、室内体育馆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个人组织、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不得举行包括节日宴席、生日宴席、升学宴席、婚庆典礼、丧宴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3.全市所有宾馆酒店、医疗机构,对住宿、住院(陪护、探视)人员要询问登记14天内有无高、中风险区,特别是吉林市(舒兰市、丰满区、船营区)的旅居史,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住院患者由医疗机构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4.各零售药店要查验购买治疗发烧、咳嗽类药品人员身份,进行实名登记并询问旅居史。发现有来自吉林市(舒兰市、丰满区、船营区)等重点地区人员,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5.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健康的卫生习惯,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出入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扫码和登记工作。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就医。

  6.凡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