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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安市委 大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4-03-19 收藏

  2023年,大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白城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全市“12345”发展战略,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准确、根基稳固。一是一以贯之抓落实。始终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正确政治方向。全年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会议1次,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扎实做好全市贯彻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成绩,作好后期安排。二是以上率下强担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常态化坚持“第一议题”、“定期学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群策群力促发展。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度挖掘我市法治建设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省率先构建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载体,推动监督职能向行政执法前沿拓展、向基层治理一线延伸。9月20日,总结梳理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大安模式”在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职能转变升级、成效显著。一是构建科学治理体系。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法治思维,锚定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任务目标,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步伐,确保更好发挥出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五大方面强化履职尽责。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印发《关于申报大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从源头筑牢规范性文件审核安全屏障。2023年,审核各类文件18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82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300余条;保留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7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7件。
  (三)坚持聚焦文明执法,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升。一是聚焦治理范围,突出“全面覆盖”。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宜企行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整治各类突出问题15个,均已全部整改。二是聚焦执法方式,突出“双线并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无事不扰”的工作原则,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全市15家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意见。三是聚焦工作重点,突出“规划牵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法治大安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大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梳理编制各乡镇三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以及责任分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深耕执法能力,法治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更加专业。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大安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行政执法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年累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87件,取得良好整治效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全年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化解作用。遵循“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复议公信力强化提升”的工作思路,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指正、调和、息争的法律效益。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余件,释法明理行政机关主动纠错40件,真正实现办案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坚持推动全民守法,法治服务工作落实落细、有力有效。一是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有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力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普法作用,聚焦《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制度、对企摊派、乱收费、慢作为等企业关注热点重点,制作《法治在线·护企安商》专题栏目,立体式推进企业普法宣传。二是全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平等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积极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良性发展。三是全面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赢得群众一致好评。2023年。大安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锦华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   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长虹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四是全面织密织牢公共法律服务网。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政务大厅、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屯等人流密集场所,选取布设法律服务先锋岗点位1158个,展示公共法律服务“云超市”二维码,公开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全年,累计完成“云超市”企业体检30家,为经济发展持续提供法治力量。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的实施计划、方案都已建立,但法治督察、评估、考核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得当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个别执法人员仍旧存在法治理念不强,法律基础不牢的现象。具体表现在对法律不感兴趣,学习积极性不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三)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力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教育对象素质参差不齐,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手段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带头学法守法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培训必学内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公示平台执法事项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全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审核范围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实行集体讨论前审核、结案前审核双把关,大力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面向领导干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红色文化与宪法精神结合开展宣传。把握民法典实施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建设,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宣传解读。紧盯行业重点领域,激励机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守法角度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约谈、听证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各环节,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着力创新突破,多举措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高站位推动理论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
  (二)持续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我市“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情况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党中央、省和白城市法治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持续高标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系统全面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事项的启动、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实施后评估、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推动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行政复议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四)持续高要求升级优化法治保障。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改、废止以及职能调整等情形,调整权责清单并做好对外公开,深化权责清单管理运用,激发清单制度效用。
 
中共大安市委  大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