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籍房住户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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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时 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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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12月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具备无籍房条件的13户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继续按(吉政办发【2012】56号)文件执行。依据住户申请,经大安市解决无籍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符合无籍房的住户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天。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反馈给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住户,可持有效证件,到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6-521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