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联合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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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时 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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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部署会议相关文件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40号)要求,结合部分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自主评聘存在困难的实际,经主管部门申请,为畅通人才发展晋升通道,保障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决定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评审,现将面试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答辩时间:2024年8月17日(周六)
答辩人员范围:已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市人社局提交联合申请,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大安市第五中学校
三、答辩需要的证件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答辩方式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答辩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可脱稿,也可持稿),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自述内容向答辩人员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详见附件),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自述和问答过程中不要透露本人姓名,报答辩序号后开始自述。
(四)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严重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宏
联系方式:0436-523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