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推进法治工作落地落实。着力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部署制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将深化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大安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大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坚决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年度述法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全覆盖。二是持续推进全市贯彻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大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的正确方向,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聚焦“盐碱地治理、绿氢化工、生态旅游”等重要领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法治基石。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突出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归档、管理制度。
(三)开展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筑牢法治信仰的“压舱石”。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共性清单>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干部学法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抓好与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将“共性清单”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学法等重要内容。全市52个部门(单位)在认真学习“共性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本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把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让法治信仰根植心中。
(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聚焦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持续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向被检部门发放《工作提示函》8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全年共查阅卷宗930余册,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均已全部整改。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无事不扰”的工作原则,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全市23家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拓宽问题线索摸排渠道,全面收集掌握问题线索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意见。三是梳理各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强化事项清单执行落实力度,按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754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岗前培训并通过大安市行政执法证考试,充实行政执法力量,确保综合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有力贯通,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定期总结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领域、被纠错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行政复议案件专题研讨,为执法部门提供办案指导,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9件,释法明理后,申请人放弃和行政机关主动纠错69件,真正实现办案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做到“应审必审”,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审查的重点,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零失误”和“零差错”,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2024年,审核各类文件20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1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600余条。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专项监督反馈意见,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好规范制度。同时,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执法人员行为。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规章制度43个。
(六)加强基层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筹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开通“大安司法”抖音账号,通过制作并发布剧情普法短视频的形式,实现“指尖普法”。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活动300余场次。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行政应诉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培训交流,现已举办培训两期,累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形成更加紧密的执法司法合力,全方位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助力大安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优化高质量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积极主动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450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0件,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通知辩护刑事案件56件,认罪认罚案件297件,开展法治讲座10余场次。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调处、政策法规宣传、基层治理参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全市现有692名“法律明白人”,已进行两期培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执法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法律人才,尽管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一定的法治教育,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干部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法治基地建设基础薄弱,全市公共法律宣传阵地建设工作,需要在文化阵地建设方面有所加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共性清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三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全市法治化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速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高地,逐步形成科学、融洽、精当的地方立法文化, 公正、廉洁、能动的司法调审文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度。二是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打造指尖上的“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让法律知识从指尖流入群众心间,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各类解纷资源向基层下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和政务信息公开,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依法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干部队伍的能力,提高法治工作效率。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三是法治护航大安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辟宣传新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