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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20-10-15 收藏

  《大安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10月14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为了便于有关部门更好的理解该《方案》的相关内容,促进工作落实,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社、教育、财政、编制、社保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特出台此方案。

  二、主要任务

  充分认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我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治任务。

  三、前期研究

  为使有关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保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保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大安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政府主要领导,各位副市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在教育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研究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和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供保障。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财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所需经费,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

  (四)加强督查力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市教育局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督查任务,不定期到所涉及部门及基层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及时研判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相关链接: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安市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