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工信办[2013]488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工信厅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厅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修订《吉林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8项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1.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2.省工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3.省工信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
4.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5.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6.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7.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8.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